经营范围: 受托乡镇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、检修、技改和营销业务(抄表、电费收费、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,营业窗口服务,客户服务,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),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,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前置许可的在没有取得之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。
股东名称 | 类别 | 认缴出资额 | 实缴出资额 | 持股占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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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山县东方电力服务公司 | -- |
变更前:李克花;陈文婷;陈文婷
变更后:张伟杰;李克花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3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3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3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2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3
来源:网络媒体 2019-08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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